海事管理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扎实的外语基础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安全管理的基础理论和水上安全与防止海洋污染管理业务,并基本掌握航海技术基础理论与技能的高级海事管理人才。
海事管理专业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2006年被评为学校高等学校示范专业,2007年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009年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
海事管理专业拥有一支雄厚的教学师资队伍,教授比例为30%,拥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54%,还拥有完备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海事管理专业是交通部根据我国海上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而设立。是我国最早招收海事管理专业本科学生的专业,1985年招收了两届在职专科生,1987年正式招收在校本科生。当时航政系下设航政、交管和航标三个专业。后合并为一个专业--航政管理。2002年国家正式批准设立该专业,命名为海事管理专业。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以及我国海运业的发展,海事安全管理人员的需求增加,海事管理专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海事管理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招收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习英语的男生。同时要求学生远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近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海事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都是交通部科教司和海事局人教处组织海事等方面的专家审定的,基本满足我国海事部门对本专业学生的需要。海事管理专业特色鲜明,在校期间学习工科专业要求的基础知识、主要航海专业课程、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基础、法学基础、海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主要课程:海上交通工程、系统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学、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与船员管理、海事调查与分析、海上搜寻与救助、航标设备与管理、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船舶防污染管理、海上安全公约、事故分析与安全评价、交通工程概论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海事局,同时也有到航运公司、农业部的渔港监督、政府的港口管理等涉及水上安全的部门或其它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坚实的航海技术和行政管理基础、系统掌握我国及国际有关海上交通安全法规、英语水平较高的从事海事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海事管理机构、对外贸易企业、航运企事业单位、货运代理与船舶代理、船舶运输等单位就业。
海事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海事业务工作规定。
2、根据辖区安全形势,综合分析阶段性海事监管效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3、研究、指导和管理通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辖区航道、锚地的设置、规划及相关通航管理规定的制定,助航标志设置、撤除、变更计划和方案的审核,以及水上水下工程规划、评估和建设的论证、竣工验收及会审等相关工作。
4、研究、指导和管理辖区口岸开放相关业务。
5、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业务。
6、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登记和船舶证书、文书办理业务。
7、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进出口岸查验业务。
8、研究、指导和管理船员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和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9、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防止船舶污染业务。
10、负责辖区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宣贯、推进和审核管理。
11、组织实施信用监管机制在海事监管业务中的应用。
12、负责对海事处移送的海事违法案件的办理。
13、负责收集汇总职权范围内海事业务的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计算机技术基础、航海英语、管理学、现代物流管理、国际航运管理、行政法学、民法学、海商法、远洋运输业务、海上保险、船舶代理与货运代理、船舶原理、船舶结构与设备、航海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防污染技术与监督管理、海事调查与分析、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海事管理信息系统、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仪器、航海雷达与ARPA、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在海事管理机构、对外贸易企业、航运企事业单位、货运代理与船舶代理、船舶运输等单位就业。
就业前景
海事管理是研究辖区海事监管特点,贯彻落实海事法规的专业管理部门,为海事执法类内设部门。对海事业务进行专业研究、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承担船舶监督、危险品和防污染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等海事监管业务的专业管理职能和口岸有关管理职能。海事管理处原则上不直接实施海事具体行政行为(特殊规定的除外)。
海事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海事业务工作规定。
2、根据辖区安全形势,综合分析阶段性海事监管效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3、研究、指导和管理通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辖区航道、锚地的设置、规划及相关通航管理规定的制定,助航标志设置、撤除、变更计划和方案的审核,以及水上水下工程规划、评估和建设的论证、竣工验收及会审等相关工作。
4、研究、指导和管理辖区口岸开放相关业务。
5、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业务。
6、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登记和船舶证书、文书办理业务。
7、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进出口岸查验业务。
8、研究、指导和管理船员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和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9、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防止船舶污染业务。
10、负责辖区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宣贯、推进和审核管理。
11、组织实施信用监管机制在海事监管业务中的应用。
12、负责对海事处移送的海事违法案件的办理。
13、负责收集汇总职权范围内海事业务的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坚实的航海技术和行政管理基础、系统掌握我国及国际有关海上交通安全法规、英语水平较高的从事海事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掌握海事管理理论与技术、航运业务和海事法律,适应涉外运输业务、涉外海商法律事务、海事管理,从事国际、国内海洋船舶运输、内河船舶及江海直达船舶运输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计算机技术基础、航海英语、管理学、现代物流管理、国际航运管理、行政法学、民法学、海商法、远洋运输业务、海上保险、船舶代理与货运代理、船舶原理、船舶结构与设备、航海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防污染技术与监督管理、海事调查与分析、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海事管理信息系统、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仪器、航海雷达与ARPA、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在海事管理机构、对外贸易企业、航运企事业单位、货运代理与船舶代理、船舶运输等单位就业。
报考海事管理专业的学生应是热爱我国航运事业,思想、身体素质好,组织性纪律性强,有较高的协调与管理能力,学习英语的学生。
开设院校
大连海事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山东交通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